《柳江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已于2016年7月18日通过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柳江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
镇域:与柳江镇域行政范围一致,面积160.34平方公里。
镇区:镇区范围与《洪雅县柳江镇总体规划(2013-2030)》中确定的镇区范围一致,为4.5平方公里。
(二)规划年限
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二、镇域保护规划
(一)保护内容
1.保护镇域范围内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19处不可以移动文物。
2.保护镇域范围内的峡谷、山峦、梯田、林场、奇岩、河流等自然景观。
(二)保护措施
1.对文物实施分类保护,构筑有效的保护体系。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镇域范围内的文保单位进行保护管理。
3.划定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三普”新发现的古遗址和古建筑。
4.对镇域范围内的水系、山体和生物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进行保护。
三、镇区保护规划
(一)功能定位
保持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传统居住及商业功能,提升城镇现有旅游服务功能,合理发展文化功能,使柳江镇成为传统文化展示区、特色旅游发展区。
(二)保护内容
保护古镇形成的自然环境与空间格局,具体为“一镇、两水、三山、六坝、多点”。
一镇:柳江镇区,是柳江历史文脉的发源地;对镇区内进行保护区划,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
两水:杨村河、花溪河。
三山:玉屏山、祁山、侯家山。
六坝:山水间围合出的平坝区域,以柳坝为中心,包括杨河坝、上坝、水新寺、姜咀、姜湾,共六块平坝。
多点:在河流交汇、山头、河心洲岛、古镇入口等区域,形成多处景观控制点。
(三)保护措施
城镇总体层次保护应重点处理好人文与自然山水、城镇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保护和延续柳江“山-水-坝-镇”的特色,保护其田林绿地和河流水体不受破坏,城镇建设融入自然山水之中,打造融山揽水、以人为先的城镇空间;另一方面,要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和延续柳江的历史文化,发展旅游服务业,并使新的产业与历史文化环境相协调。
四、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一)保护内容
古镇形成空间形态,古镇的传统街巷空间,古镇延续的历史文化,古镇的文物古迹,古镇的景观环境、历史环境要素、古树名木等
(二)保护范围
柳江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北到古镇游人中心北侧,南到观音崖南侧山体,西至洪瓦路,东到明月北街,面积约81.53公顷。区内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范围:以杨村河西侧的曾家园和杨村河东侧的古镇下街为核心,南至圣母山脚、北至柳江大桥,东侧以圣母街西侧建筑为界,西侧以洪瓦路为界,面积约为7.67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在核心区周边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明月北街、西至洪瓦路、南至观音崖南侧山体、北至花溪河、杨村河交汇处,面积约73.86公顷。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划
(一)保护要点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承的物质文明:传统民俗活动所特有的饮食文化、传统服饰、仪式用的器具、传统工艺作品等。
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传承的精神文明:传统仪式、活动等。
(二)保护措施
整体人文生态保护方式、记录和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立民间协会等群众性组织的保护方式、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旅游开发等。
此次公示期为30天,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年4月8日前以实名向我局规反映,联系电话:37403452。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附图:1.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2.镇区保护规划图
3.保护规划总图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3月10日
附

镇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镇区保护规划图

保护规划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