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
“老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Ⅱ次)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和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老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老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拟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余坪新厂区预留空地范围内,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4.拟投资规模:17800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据项目设计可知,本项目为老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其老厂(马河山厂区,洪雅县洪川镇文塘村)搬迁到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新厂区(余坪新厂区,余坪镇福宝村),老厂区现有2条(合计约50万t/a产能)元明粉生产线(含主厂区生产车间、锅炉、矿区、堆场,即洪川老厂区全部生产公辅设施)关停、全部淘汰。于余坪新厂区预留空地范围内新建硝水净化车间、制硝车间、仓储车间、循环水系统等,主要建筑面积约7550.76m2,新购置蒸发罐、压缩机、离心机等,新建1条年产元明粉40万t/a生产线线,主要生产工艺采用国际先进的机械热压缩工艺,能源结构为电力,不再使用燃煤,节能效果十分显著,从而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行成本。
二、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
经分析,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矿区原料(硝水)开采、制备,输送至主厂区进行硝水净化→机械热压缩工艺制硝→包装、入库待销。同时,堆场尾矿、弃渣等固体废物堆放等。
全厂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详见下图:

图1拟建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示意图
同时,本项目矿山、堆场、主厂区(生产区)关系示意图。

图2矿山、堆场、生产区关系示意图
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目矿区、堆场均依托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原名为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元明粉生产线扩能技改工程”已建内容,其服务能力均满足生产需要。同时,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均严格按照原项目环评、验收要求进行认真落实,加强环境管理,以满足本项目正常生产的需要。
由上图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矿山芒硝矿开采、溶硝(原料硝水制备)等过程中产生的噪声(N0)、粉尘(G0)、矿山弃渣(S0)等。主厂区(生产区)运营过程中硝水净化工序产生少量碳酸钙混合物泥浆(S1-1)、泵釜等设备机械噪声(N1-1);制硝车间主要污染物包括干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G1-1)、制硝过程中产生的含硝废水(W1-1)、设备机械噪声(N1-2)以及少量设备机械固废(S1-2)等;产品包装工序主要产污为废旧包装袋(S1-3)、装袋工序产生少量粉尘(G1-2)、设备噪声(N1-3)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脱水、干燥工序产生的含尘/硝废气(G1-1)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硝废气(G1-2),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收集预处理→旋风+布袋除尘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水环境
经分析,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废水来源主要包括:蒸发冷凝水、旋流离心干燥工序产生的滤液、车间地坪清洁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以及少量生活废水等,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全部循环回用至矿区(矿山、堆场)溶硝、降尘等用水单元使用,即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属老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其中,老厂位于洪雅县洪川镇文塘村,包括主厂区1座、矿山1座(马河山矿区)、堆场1座。待本项目建成后,停产、全面关闭。生产设备全部报废、拆除。因此,要求:老厂区(矿山、堆场以及主厂区)关闭、拆除以及后期土地评估、整治、修复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文件《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文相关要求,做好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污染防治工作。另外,本项目选址位于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已建余坪新厂区预留空地范围内,新增1条40万吨/年元明粉生产线,依托厂区已建给排水设施的基础上适当增设相应生产公辅设施,满足生产需要。而矿山、堆场均为已建内容,本项目原料硝水来源、一般固废处置均依托现有已建内容。
经分析,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矿山;硝水净化:原料硝水预处理(Ca2+、Mg2+除杂)泥浆、废旧包装材料;制硝车间:干燥工序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收尘灰、废旧滤布等;包装仓储:收尘以及废旧包装材料。另外,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设备维修等,伴随少量废矿物油、废旧零部件等设备维修固废。同时,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少量生活垃圾。为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加强堆场“三防”措施及环境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4、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压缩机、冷却塔、蒸发罐、离心机以及各装置间传送系统和生产用泵等机械设备噪声和动力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优选设备以及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以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项目从工艺技术、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治理上都体现了清洁生产的原则,清洁生产水平达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可将风险事故隐患及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5、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老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洪雅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洪雅机械化工产业园扩区规划,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成熟可靠且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的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在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余坪新厂区预留发展用地范围内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次公示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简本(联系方式附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或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反映,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余坪镇福宝村,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扩区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余坪新厂区预留空地范围内
联系人:张云照
电话:15892726567
2、环境影响评级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长虹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30876139
传真:028-85530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