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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5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4-12-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5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 号)精神,现将 2015 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

通知如下。

一、元旦:1 1 日至 3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1 4 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 18 日至 24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2 15 日(星期日) 月 28 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 5 日放假,4 6 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 1 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 20 日放假,6 22 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 27 日放假。

七、国庆节: 10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10 10日(星期六)上班。

各乡镇和县级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 2015 年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紧急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假期祥和平安。每个节假日前 5 日将值班安排报县政府应急办(电话:37402028),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12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