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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3-12-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软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眉府发〔2013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各部门对尚未进行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非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许可、认定进行全面清理,按要求清理、调整和公布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打破垄断,杜绝利益输送,优先发展行业协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切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注册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

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各部门要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环节和流程,按照“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原则,对承诺办理时限进行再清理,努力提高现场办结率,在现有承诺办理的时限基础上总体再提速20%。要拓宽联网审批服务时限,强化在线咨询、预审、办理等功能。要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推行并联审批。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全面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加大五星级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力度,进一步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强化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一费制”缴费服务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加强窗口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除已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外,编制和完善县级国有产权(特许经营权)目录,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行集中交易。建立完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市县联网,做到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大力推行服务流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核心业务工作电子化全覆盖,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意见》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情况汇总,并提出意见。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将落实《意见》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按照本意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将工作情况于 2013915日前 报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负责汇总相关情况,并于201310月底前送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审改办),县审改办汇总后报县政府。

 

附件: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

          2.洪雅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3 年8 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