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雅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联系,电话:028—37403507。
一、概述
2017年,洪雅县农业和畜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站股(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向各站股室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局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电子政务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其中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12条,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动态38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4条,行政执法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