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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中保镇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8-02-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中保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中保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7年政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党委副书记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8条,财政类信息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2018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中保镇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