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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民政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5-13

洪雅县民政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洪雅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

()组织领导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洪雅县民政局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任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平台的建设等工作。同时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方案公开政府信息。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事项由相关股室制作成公开信息文本,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电子文档至局办公室,然后在县政府网站信息平台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前严格进行了保密审查,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17年,我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栏。此外,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了洪雅县民政公众微信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我局 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

()信息分类。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动态占信息总数的大多数。

()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充分发挥政府新网站作用,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2.民政低保、五保申报程序等民政信息通过村()委会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展示;3.个别重要的民政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发布。

()公开原则。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2016年,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二是拓宽公开形式。把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办好洪雅县民政公众微信,及时更新,并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洪雅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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