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高庙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庙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28-37546420。
一、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电子政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通过我镇机关干部的努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镇专门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员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确定了信息录入员。2017年,在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使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如既往的良好开展。
(二)健全制度
制度是规范的前提。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性、制度化轨道,在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我镇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规范。
(三)落实措施
2017年,通过采取扩主体、强督查、稳队伍等手段,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扩大主体。把教育、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二是强化督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时网上查看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的填报不规范、分类不准确和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稳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决算的情况说明》和《关于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10条、人事信息10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信息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全镇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存在被行政复议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较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重视不够,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到与业务工作同等高度来对待,缺乏推进条件和氛围。新进工作人员对于公开工作的知识掌握不牢,不能及时做到信息公开。二是宣传不力。由于宣传造势上的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尚未被群众熟知和认可,如何开发利用巨大的政府信息资源成为重要课题。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8年,我镇将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按照权限内的事不上交、体制上的事出建议的思路,采取切实措施化解矛盾、破解障碍,为政府信息公开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通过组织学习、召开会议、开展督查、纳入考核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及时将涉及《条例》中规定的内容第一时间发布。
二要实施培训,加强学习。及时组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尽快掌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担负起职责,更好的完成工作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送《条例》进社区、学校、企业和农村等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认知政府信息公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