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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5-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20181231止。

  一、概述

  2018年,洪雅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提高警务信息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创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洪雅县公安局获得了“2018年度全省公安系统区县微信运维优秀奖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洪雅县公安局组织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茂云任组长,政委阳红文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各业务警种部门协助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强力推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公安微博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专人管理,分工明确,。指挥中心为网站信息的审批部门,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确保网站正常、持续、高效地运行和发展。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设置了本部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兼职机构和人员。县局指挥中心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专门制定了《洪雅县公安局2018年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实施细则》,将信息公开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洪雅县公安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是本局领导动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全年洪雅县公安局总共公开政府信息3909篇,其中洪雅公安微博公开信息3721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188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8年,洪雅县公安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洪雅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无收取企业、组织和个人任何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洪雅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以来,洪雅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积极研究制定县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规定,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公众了解信息更加便捷。

  洪雅县公安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洪雅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72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周茂云       审核人:李柯攀         填报人:刘功荣   联系电话: 37403347                       填报日期:2019212


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1120181231

2.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

3.“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应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承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机构。

5.“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是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在编人员,或聘用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未兼职其他工作的人员。

6.“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专项拨款或本单位经费中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洪雅县公安局

分项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3909

(一)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一致)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3897

(五)人事信息数


(六)财政信息数

10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1

(八)其他信息数

1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推进公开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数


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数


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数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数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公开数


财政预决算

信息公开

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开政府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二)围绕推进经济质量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建设方针、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次数


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次数


是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动态信息公开数


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信息公开数


是否公开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是否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开情况

围绕脱贫攻坚

信息公开

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数


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

相关政策解读次数


是否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数


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次数


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公开数


是否公开环保督察整改信息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开情况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数


是否公开

是否公开发布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



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公开数


是否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



审批办事服务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的清理结果公开数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开

是否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



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数


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数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数


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维修等信息公开数


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数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收到申请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信息申请数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微博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已开设政务微博的乡(镇、街道)个数 ▲  


县(区)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微博数

1

政务微信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已开设政务微信的乡(镇、街道)个数


县(区)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微信数

1

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平台名称和账号)




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移动客户端名称)




政务服务

中心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档案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图书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单位负责人:周茂云       审核人:李柯攀       填报人:刘功荣   联系电话:37403347                  填报日期:20181231

填表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1120181231

2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单位)。

3.标注“▲”的指标,市级部门不填写。

4.“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应等于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的文件数。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的具体涵义参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3号)。

6.“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需准确填写第三方平台以及账号或应用的名称。

7.“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需准确填写移动客户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