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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东岳镇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5-11

东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洪雅县东岳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述

东岳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组织员陈勇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办法》和洪雅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东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东岳镇政府信息网络公开共计43条信息,其中公开概况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35条,工作动态信息5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东岳镇各部门上报信息由党政办负责按照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初审,提出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不予公开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发。政务信息主动公开43条,依申请公开0条,不予公开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东岳镇依法收取费用按照保密规定,依法对农业保险、民政救助金等收费和发放资金情况按季度在11个村、1各社区村务公开栏中书面公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领会不够深入;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不够及时。

2019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我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东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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