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县级部门文件>>正文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2023-04-2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szjj/2023-000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4-27
 文  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附件2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有限责任

公司提交材料规范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申请书》。

2.个人独资企业转型的提交《个人独资企业转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书》,合伙企业转型的提交《合伙企业转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书》。

3.转型后的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4.转型后的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6.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转型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适用本规范。


 

  
前一页 后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