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0年 >> 正文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1-02-22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洪雅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2020年共推送777条微信文章,基本推送模式为1+2,即头条信息(265条):主要内容为洪雅涉农新闻、农经动态、重要会议、政策等政务信息;次条信息(256条):主要内容为关于农业方面的政策解读类信息;第三条信息(256条):主要内容为洪雅本地旅游、便民、时事、养生健康等信息。

政府网平台信息公示公开共79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中价格收费公示公开5条,主要涉及部分农产品价格的公示,执法监管2条,双公示中行政处罚案件28条,抽样检测结果2条,财政资金26条,主要涉及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机购置等财政资金补贴;其他共15条,主要涉及征求意见函、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公告;主动公开目录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8

207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

0

31

行政强制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专职人员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欠缺,在公开规范上存在一定的不灵活性。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策研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本,进一步明确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公开目录的分类调整。二是针对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继续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