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文件精神,撤销洪雅县广播电视台,将职责、编制划入相应单位。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编制已划转到位,现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原洪雅县广播电视台财务未单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洪雅县广播电视台债权、债务事项由洪雅县融媒体中心承担。
特此公告
洪雅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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