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公示
按照《关于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22〕20号)和《关于做好职业培训相关事宜的通知》(眉人社发〔2023〕26号)文件精神,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袁芳等32人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日(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洪雅县人社局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联系电话:028-38870182,邮编:620360)。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