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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5第049号(余淑琴)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4-21

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5第049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51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洪雅县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887773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1

余淑琴

继承50%

洪雅县洪川镇洪州大道68号(金马小区)141单元32

洪房权证洪川镇字第H-01633013176号、洪国用(2009)第437

土地:32.78

房屋:186.52

住宅

 

 

 

公告单位: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