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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建兰)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4-2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刘建兰 因保管不善,将洪房权证洪川镇第H-01093011813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刘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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