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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5第75号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6-17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属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57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1

川(2023)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7859

梁启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洪雅县洪川镇朝阳路69号(阳光观江府)92单元21

511423002005GB00022F00040025

2

川(2023)洪雅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99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雅县支行

抵押权

洪雅县洪川镇朝阳路69号(阳光观江府)92单元21

511423002005GB00022F00040025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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