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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洪雅县环保建设地产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11-12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2025142

因法院嘱托登记,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1

川(2018)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3942

洪雅县环保建设地产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洪雅县将军镇江南东路一段30911

511423006002GB00019F00010001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