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之尊项目位于洪雅县九胜大道二段与禾森大道交界处,该项目设计方案于2021年10月21日经原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项目开发单位洪雅县龙恒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对九龙之尊项目住宅未建部分进行方案调整。
方案调整后容积率保持1.999不变,建筑密度由24.83%调整为21.15%,绿地率由36.41%调整为40.34%,补充完善了对外公厕、垃圾收集点、非机动车停车棚、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等相关配套设施设计(详见附件)。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意见。
意见受理:洪雅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股
地址: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
电话:028-3887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