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中共洪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洪委编发〔2024〕7号)文件精神,撤销洪雅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将职责、编制划入相应单位。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编制已划转到位,现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原洪雅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财务未单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洪雅县扶贫移民服务中心债权、债务事项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承担。
特此公告。
洪雅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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