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
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洪雅县桦达包装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符合奖补条件,现将相关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日(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洪雅县人社局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联系电话:028-38870182,邮编:620360)。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