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9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雅县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洪雅县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洪雅县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自贡“7·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项行动,结合洪雅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立足“两个根本”,践行“两个至上”。全面压实各方责任,系统整治全县综合楼火灾风险隐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综合楼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依托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成立全县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班。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城区和镇集镇内的综合楼(含自建房),即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公共建筑。
(二)整治重点。
1.多产权综合楼消防安全未实行统一管理的。
2.综合楼管理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
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4.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生命通道不畅的。
5.未设置防火分区或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的。
6.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改造的。
7.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
8.违规动火作业施工的。
9.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敷设不符合技术标准的。
10.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
四、时间和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以镇为单位,建立属地综合楼摸底台账,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按照整治重点开展排查并依法督促其整改销号,形成《综合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附件2),建立《综合楼排查整治台账》(附件3)。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10月至11月15日)。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研究,综合施策,集中力量整改,建立《综合楼重大火灾隐患台账》(附件4)。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前期工作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应用推广。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底)。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由县综合楼消防安全治本除患专班组织对专项工作情况开展验收评估。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按照业态纳统、综合划片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部门、镇包保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联挂。主城区综合楼由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和康养产业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社区按照《综合楼包保责任清单》(附件1)逐栋进行排查整治。其余镇包保本辖区综合楼排查整治。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各包保单位对照《综合楼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检查指引》(附件5)《动火作业突出风险隐患检查重点》(附件6)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办法,针对排查出的隐患,由专班办公室以交办函形式发送至各包保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包保单位作为召集单位,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交办函的内容实施全面督导。难以整改或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可提请分管县领导召集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动综合整治。其余镇组织本辖区隐患排查整改。
(三)落实重大隐患包保责任。县应急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挂牌督办,对体量大业态多、问题隐患突出、历史遗留问题多的综合楼和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县领导督办。
(四)严格监督执法检查。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落实“四个一律”;对整改时间长,难以保证整改期间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予以关停。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和约谈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培养或聘请不少于1名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属地、行业监管能力和质效。
(六)畅通维修资金绿色通道。县住建局负责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涉及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辟绿色通道。
(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训战拉动、装备维护和技战训练,针对综合楼开展熟悉演练,确保有效应对、打早打小。
(八)建立综合楼“楼长”制度。各包保单位负责,督促范围内的综合楼全面落实“楼长”制度,有物业服务小区的由物业确定人员担任“楼长”,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由小区党支部或包保牵头单位确定人员担任“楼长”。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努力实现常态化管理。
(九)加强报备规范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制定装饰装修报备制度。县应急局负责制定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业态业主变更告知制度,各部门要切实拿出硬性措施,做到管好源头、管理规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站位,认清形势,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要明确工作责任和方法步骤,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综合楼中的多业态场所,排查整治违规动火、违规拆除、违规转包分包、无证施工、冒险作业、占用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等问题隐患,集中约谈不放心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监督问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督导检查内容,督导整治成效。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附件:1.综合楼包保责任清单
2.综合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
3.综合楼排查整治台账
4.综合楼重大火灾隐患台账
5.综合楼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检查指引
6.动火作业突出风险隐患检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