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李思扬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0)洪雅县不动产权第0003268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李思扬
2024年09月03日
上一页:2024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第三批)
下一页:不动产继承公示 编号:2024第120号 (张成革、张成明、张锐、张浩舒、白翠萍、张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