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洪雅县烈士陵园不动产证书作废注销的公告
编号:2024第133号
因洪雅县民政局申请办理洪雅县烈士陵园陈列室等房屋首次登记,但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并注销。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1 |
洪国用(1989)字第1683号 |
洪雅县烈士陵园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洪雅县将军镇高岩社区临江路2号 |
土地:12614.87㎡ |
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