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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府办发〔2021〕6号关于印发《洪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2021-07-07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zfbgs/2021-006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7-07
 文  号  洪府办发〔2021〕6号  发布机构  洪雅县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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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

各镇、县级各部门(单位):

《洪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5


洪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

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高水平生活宜居地的工作要求,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眉府办发〔20213号)要求,为加快补齐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强化弱项建设,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解决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能力、监督管理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提升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到2023年底,全县城镇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改造、修复改造及建制镇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力争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5mg/L,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进水化学需氧量(COD)达到100mg/L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针对部分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进水量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低于100mg/L的情况,全面开展挤外水”“查漏洞工作,全面摸排管网运行情况,摸清底数,彻底厘清污水管网现状,加快补齐建制镇污水管网收集短板。加快消除管网空白区,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有序推进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加快实施混错接、漏接管网改造整治,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大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资金投入,重点解决乡镇入户管网最后一百米问题,确保建制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强化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加强污水管网建设质量提升,加强指导督促监管,大力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市政污水主管道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雨污分流,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化粪池。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加大排水许可执法检查,定期会同经信、生态环境、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

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深基坑施工降水、农灌水等进入市政管网检查和整治,杜绝清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三)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结合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情况,综合考量,确定可行方案,补足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严防污水溢流下河。202112月底前,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实现双电源保障,20226月底前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要实现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保障。

(四)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利用好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平台,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远程监管,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的,在20216月底前完成水量计量、水质(出水COD、氨氮、总磷)自动监测设备安装。202112月底前力争实现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自动监测数据与县级平台联网。加强进出水质检测,督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出水质(含BOD)开展1/月的抽检,每季度对进出水水质(含BOD)进行抽检1次,并及时报送抽检结果。强化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五)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运维。积极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河(湖)一体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推进建制镇优先试行一体化运行。整合推进县城与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废(污)水接入管理制度,严禁处理不达标的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

(六)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快推进生活污泥集中干化焚烧无害化处置。严格污泥转运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督。到2023年底,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建制镇达到80%以上。

(七)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坚持优水优用、就近利用、就地循环原则,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生态湿地,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市政杂用、工业生产和生态补水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

四、工作安排

(一)2021年工作安排

1.开展全面排查专项行动,对建成区、建制镇范围内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商铺和居民小区等开展污水管网全面排查,厘清污水管网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根据排查成果,分区域、类别制定实施方案,快速启动旧城区管网整治工作,分轻重、主次,有侧重优先整治重要区域点位。

2.加快县城市政管网建设进度,填补区域污水管网缺乏空白,稳步推进市政管网整治改造进度,20217月底前完成南北污水处理厂连接管网新建项目;20218月底前完成修文路一段(柳街片区)、文塘路、周家祠西街文塘路东段等道路配套排水管网新建项目;积极推进青云街及南北街、将军高岩片区、外西街西正街、雅风小区、西城家园、雅龙湾青云街安置小区片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建设进度;202112月底前完成民生街、新村路、槽渔街片区长元小区内部道路、城隍街片区洪升街、城隍商业街、学街片区学街、史家巷、封河坝道路、滨江路一段、滨江路支路、小南街等道路配套排水管网整治项目;迅速启动广场南路兴业路片区管网综合整治,三一线片区管网综合整治。

3.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全力整治末端收集管网。202112月底前,完成城隍街片区、洪中校片区、林场宿舍等59个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整治,推动小区内部管网雨污分流、管网梳理,逐步解决末端收集雨污不分流、管网错接漏接等问题。

4.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柳江、花溪、中山、汉王、中保、余坪、高庙、槽渔滩、桃源等9个场镇污水收集末端管网建设,补齐乡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大污水管网排查和整治改造力度。针对撤乡并镇后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缺少问题,综合考量,分轻重、主次,统筹推进将军镇杨场污水收集管网、东岳镇天宫污水处理厂、中保镇联合污水处理厂等10个点位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

(二)2022年工作安排

持续统筹推进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度,力争全面投入使用,做到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全收集。力争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并投用,解决江北片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大力推动旧城区管网改造进度,彻底解决管网隐患问题。紧抓老旧小区改造契机,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整治工作,解决城市污水管网最末端短板。

(三)2023年工作安排

持续推进管网整治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查漏补缺,切实整治城区管网雨污合流、末端收集管网不完善、管网错接漏接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COD浓度,为人民群众创造更优更好生活居住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住建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各镇、发改、经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园城市项目等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多部门联合检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渗滤液直排等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政策解读:《洪雅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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