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中山镇
中山镇
单位信息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眉山市洪雅县中山镇桂花街104号。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28-37572085。

中山镇
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

  2. 制定本镇政府的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3.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4. 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国土空间规划、村(社区)规划等有关规划。

  5. 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救助、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6. 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村镇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供销合作等工作。

  7. 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 负责制定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 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后备力量建设等有关工作。

  10.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