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洪雅县瓦屋山镇康庄路55号
电话 028-37538856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景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对景区的经济发展、社会事务、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业发展、旅游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监管和执法、旅游形象推广、涉旅安全稳定等进行统筹协调。
(三)制定景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定。
(四)负责组织实施景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景区旅游项目的包装、宣传、招商引资、规划、开发和协调、管理。
(五)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景区的投资建设项目。
(六)负责景区旅游企业的协调、管理服务和项目推进工作,按县金融国资局的授权,依法监督管理管委会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负责景区旅游企业、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
(八)负责景区旅游企业的党建、工会及文化建设工作。
(九)统筹领导县级部门设在景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
(十)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