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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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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办公地址: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181号

洪雅县财政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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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28-37403398

县财政局
洪雅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洪雅县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预算、财务、会计、采购、金融、国资、债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加强与国家政策的对接,开展承接国家下放县级税权相关工作。

()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我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及信息公开。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

()研究拟订县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分配使用并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

()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计划,全域性统计分析政府债务情况,依法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建立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预警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做好债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中央、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制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并 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

(十三)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体化。

(十五)负责拟订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工作相关政策,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做好全县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全县金融秩序。

(十七)根据县政府委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资产,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确保安全稳定。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统一预算分配,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方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i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洪雅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

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服务工作,参与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 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县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与制定全县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用车、行政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平台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服务工作,承担一般公 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

4.知识产权交易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订知 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县财政局负责监管 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