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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单位信息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地址:洪雅县洪川镇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市民中心15楼。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方式:028-37408846。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28-37408846。

职能职责
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科技、盐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措施,拟订全县工业经济、数字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科技、盐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牵头协调推进县域生态工业发展和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牵头组织对国家、省、市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依据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拟订中、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工业和食用盐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目标责任考核。负责实施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

(三)参与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参与制定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拟订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发展,指导实施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低碳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节能监察工作,拟定节能的意见、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有关科技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按规定归口管理相关专项科技项目经费,负责预算编制管理;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编制全县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八)负责推进全县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拟订工业发展基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指导工业企业直接投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协调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经济类和综合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会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态养生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讯基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三)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盐专营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盐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盐业产业政策。

(十四)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数字资源建设管理,统筹全县综合大数据平台建设管理,负责县本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发展。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监测分析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信息化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指导协调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网络安全服务和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全县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县经信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县本级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管理和指导信息服务业工作。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和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和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