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交通运输局 -> 内设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禾森大道42号

邮政编码: 620300

联系电话:028-37403836

工作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调研、目标管理、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值班、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及机关财产管理安排、使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党建日常工作及统战、工、青、妇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权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对本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中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交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县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负责提供有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书记热线、县长热线等交办的事项。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下属事业单位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负责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及统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监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安全。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交通项目扶贫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工作。牵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参与制定我县公路养护管理相关工作政策、意见和办法。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编报全县国省干线公路的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督促检查计划实施。

(四)综合规划股。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和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五)运输管理股。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并参与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治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监督全县邮政(包括快递类)市场。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负责全县邮政行业统计及信息服务工作,依法监督邮政行业服务质量。承担交通战备及国防事务职能,负责起草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质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质。参与有关保护通讯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邮电、电力、石油等部门及各镇的国防交通工作。

(六)安全监督股。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安全保卫工作。

(七)工程质监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施工安全的法规政策。受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请。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和试验机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合同贯彻情况。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核验和竣工质量鉴定工作,并参与交竣工验收。牵头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负责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受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的检举、控告、投诉。负责检查危(病)桥安全运行情况,负责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养护工作。

(八)财务内审股。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国民经济及行业统计工作。依法审计部门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依法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开展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