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152号。
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方式:028-37403056。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督办上级部门、局党委交办事项。负责机关的文秘、文书档案、办公设备设施、职工福利、妇委会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内外接待,教育宣传和教育信息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年鉴及教育志的编写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保密工作。负责推动教体系统政务、校务公开。
(二)基础教育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研究并指导基础教育改革,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义务教育均衡、普通高中优质发展。负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和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管理和地方教材建设。牵头负责国内外基础教育教学交流工作。指导全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协助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德育、卫生、艺术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学生的艺术类竞赛、评优活动。指导全县中小学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导方案。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实施督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实施督导。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对教育重点和热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负责督学资格的认定、聘任、培训等工作。对县教体局和所属学校(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
(三)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教育教学、教学实验实习基地(场)建设等业务管理工作。负责招生、学生学籍、就业指导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职工教育和企业教育综合改革。负责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管理和实用技术推广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人事股。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编制和岗位管理、考核、聘任、奖惩、工资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统筹协调进修、教研、电教等机构的资源,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全县语言文字研究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负责制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教育体育收费、经费和项目。负责全县学校布局规划及校舍、体育基础设施等基础能力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项目及资金争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和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经费投入的统计分析。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
(六)体育股。负责制定实施全县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群众体育活动。负责组织、承办县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协助管理全县体育彩票宣传、销售,负责指导、监督体育彩票公益金返还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的指导、监督工作。依法管理全县经营性的高险体育项目,监督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牵头负责查处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制定实施全县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规划。指导学校落实国家体育课程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负责运动项目的布局和业务管理。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承(举)办县级以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和省运会等重大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监督工作。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岗位培训工作。
(七)安全管理股。负责拟订教体系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牵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督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教体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负责教体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教体局党委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