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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洪雅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 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188

邮政编码: 620360

电话号码: 02837403067

传真号码: 02837403067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
洪雅县林业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意识形态、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对外交流。(股室负责人:祝长颢,股室电话:028-37403067)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负责组织林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竣工验收。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协调全县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木种苗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按责任分工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绿化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股室负责人:刘伟,股室电话:028-37403867)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牵头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林地审核报批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负责审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提出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含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参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相关工作。负责家庭林场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股室负责人:王洪波,股室电话:028-37403468)

(四)林业产业股。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参与林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参与县级以上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工作。负责花卉产业工作。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林业会节及博览事务工作。负责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负责林业产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林业产业政策咨询,发布林业产业信息。负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的储备、包装、推介。负责全县林下资源开发工作和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科技的发展计划。承办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有关植物新品种的引种、试验、推广、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林业技术市场和林业科技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的实施。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负责牵头制定组织全县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规划,做好森林康养基地的推荐申报认定等工作。负责县林业局依职能承担的全县生态旅游产业的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做好森林旅游品牌、星级森林人家的推荐创建工作。(股室负责人:廖鸥鸥,股室电话:028-37407508)

(五)森林防火股。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督促木材加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负责编制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相关工作。(股室负责人:车慧德,股室电话:028-37403767)

(六)政策法规股。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负责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木材运输查验工作。负责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加工行为职责范围内的事中服务和事后监管。负责木材检查站工作。负责木材(含原竹)运输管理和违法运输处罚。承担信访、综治、维稳、法治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行权平台的运行。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股室负责人:刘旭,股室电话:028-37403767)

(七)规划财务股。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执行,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组织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拟订全县林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年度生产计划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林业项目实施。负责林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林业数字化建设。(股室负责人:文媛,股室电话:028-37407080)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林业局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