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洪雅县洪川镇致远路11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37403507。
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简 历】
伍仕波,男,汉族,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 工】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简 历】
张成纲,男,汉族,1987年11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 工】
负责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负责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培育、管理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水产种苗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负责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耕道、农村机电提灌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全县土壤改良、肥料开发利用规划和技术指导;负责农田产地环境监管和生态农业建设规划与管理;负责农业执法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分管行业安全、环保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机化股、政策法规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发中心、农业执法服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宅基地事务服务中心、土肥站。
【简 历】
陈卫芳,男,汉族,1985年9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 工】
负责全县防止返贫与监测帮扶和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负责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发展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产业扶贫后续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工作;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工作;协助局长负责计划财务、项目规划工作;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分管行业安全、环保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种植业和种业发展股、园区规划和建设股、计划财务股、监测帮扶股、脱贫成果巩固股、农技站、植保站。
【简 历】
王芳,女,汉族,1986年1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农办专职副主任。
【分 工】
负责区域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全县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农村改革综合性、全局性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村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并组织实施农村改革试点示范、经验总结等工作;负责市场与信息监测、一产增加值、农民增收工作;负责全局统计汇总工作、“味在眉山”、农业交流合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后勤、信息、综治、消防、干部人事、劳资、职称、离退休干部、军转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新媒体运营相关工作;负责联系村脱贫攻坚后续工作,援彝工作;负责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外宣、网络舆情处置、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分管行业安全、环保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牵头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安全、环保工作;负责扫黑除恶、禁毒、维稳、信访、防邪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县委农办秘书股、办公室、机关党委、市场和信息化股、农能办、工会。
【简 历】
刘兆琼,女,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洪雅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
【分 工】
负责派驻纪检组工作。
【简 历】
何万丰,男,汉族,1973年4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总畜牧师。
【分 工】
负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畜牧业项目争取与建设工作;负责动物饲料监管、兽医兽药管理;负责畜禽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负责种畜禽、水产种苗、饲草良种等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全县狂犬病防控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屠宰监管;负责农业农村投诉举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负责分管行业安全、环保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畜牧产业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举报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