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洪雅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三段52号
邮政编码:620360
联系电话:028-37403557
洪雅县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028-374035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部门预决算、财务和后勤装备工作。
(二)应急指挥救援和减灾救灾股。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承担全县应对安全事故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工作,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参与对外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避难设施建设,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拟订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协调有关部门地震防治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统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公众知识普及,承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宣传动员工作。
统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组织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权力清单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县级专家组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火灾防治管理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牵头拟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