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地址: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183号。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028-37403509。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秘、会务、调研、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安全生产、后勤管理服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负责起草县综合执法局的重要文稿。组织牵头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及固定资产的管理,经费的安排和调剂工作,对所属单位资金运转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科室负责人:冯永兵。科室电话:028-37403509)
二、智慧城市管理股(公园城市管理股)。负责智慧城市的建设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组织拟制洪雅县城市管理规划、具体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移交管理的城市公用市政设施、环卫设施、路灯设施的审查、验收接收工作。参加智慧城市规划的制定。(科室负责人:刘勇。科室电话:028-36593352)
三、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城市管理中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审核、清理工作。组织研究本系统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本系统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咨询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拟订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导、监督及协调下设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处罚决定的审查及听证工作。做好在城市管理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受理和查处涉及城市管理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项目(户外广告、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办理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科室负责人:陈松。科室电话:028-36593387)
四、执法监督管理股。组织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指导、监督职能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对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队容队纪等行为的督察考核。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处理和督办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网络舆情的应对。负责全局监察和内部控制。负责全局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人员的应急指挥调动。(科室负责人:陈岗。科室电话:028-37406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