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度,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03件,其中刑事案件79件,民事案件222件,执行案件2件;组织律师参与县人民检察院、县看守所、县信访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值班,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共计35.081万元,其中案件补贴23.195万元、值班补贴11.55万元,其他工作支出0.336万元。
三、质量考核情况
2024年度,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本级指派并结案归档的197件案件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分别参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抽查,抽查10件案件评估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监督方式
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或有不同情况需要反映,请来电、来信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028-37400005。
邮寄地址:洪雅县洪川镇西城家园西苑西街6号(洪雅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
联系人:黄霞。
洪雅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