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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工业项目用地提质增效十条措施(八)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3-17

八、大力盘活低效和存量用地。以县(区)为单位集中开展园区工业用地清理,制定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建立低效工业用地项目库,分类制定盘活利用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支持出台差别化资金奖补、税收等调节政策,采取政府收储腾换、招引项目激活、企业租赁盘活、司法拍卖处置四个一批方式,引导低效工业用地有序退出或限期提质改造,逐步淘汰不达标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应优先用于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工业项目;低效用地项目改造提升的,亩均税收不得低于园区平均水平。鼓励用地主体自愿退出,原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并主动申请收储的,属地政府应给予合理补偿。全力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各地必须按照年度处置任务制定处置方案,对未完成当年度处置任务的,按比例双倍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指标。鼓励各地国有平台公司参与低效、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