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适老化
洪雅县人民政府
|
热门搜索:
洪雅新闻
政策公开
民生工程
洪雅旅游
高级搜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醉美洪雅
信息开放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醉美洪雅
>>
投资政策
>> 正文
眉山市出台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5-11
第十四条
贷款期限。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上一页:
眉山市出台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下一页:
眉山市出台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