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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十七)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2-01-14

第十条 旅游营销

1.鼓励旅游企业举办旅游推介活动,按照“谁主办补助谁”的原则给予总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