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眉山籍返乡就业人员奖补
(二)返乡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4.申报材料:《返乡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返乡就业人员花名册、户籍证明、市外公务证明(市外务工劳动合同,返乡前市外务工单位6个月的工资明细)、市外务工劳动合同、市内主导产业规上企业务工近一年来的工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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