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醉美洪雅 >> 投资政策 >> 正文
《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十一)
信息来源:洪雅县经济合作局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25-02-11

(十一)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4101日至20253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100亿元以上,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20亿元至100亿元,且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5%25%25%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