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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玉湖岚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天府假期•玉湖岚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2013-11-27

 

我单位已承接《天府假期•玉湖岚山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 、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天府假期•玉湖岚山规划

规划范围: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槽渔滩城镇南侧,青衣江西岸,西至野鱼湖,北临虱子坝,南至柴地沟以南,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10.1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的期限为2013-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年限为2013-2015年,中远期为2016-2020年。

规划目标:通过规划将本区建设成生态环境优美、景观环境怡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高水平设施配套的生态旅游度假住区,打造全国一流的低碳、节能、环保、生态、美丽的度假体验区。

功能定位:以旅游开发为主的高端旅游度假休闲区。

规划布局:根据规划区各类功能组织特征及定位要求,将规划区分为山下养身度假区、半山养心度假区、山上养神度假区、山上之上养性度假区四个功能区;根据自然环境要素及四大功能区,将规划区规划为“一心两带五组团”:城镇职能核心区、沿青衣江的水上运动休闲带、规划区东部入口处的田园景观大道形象展示带、城镇职能核心北部的度假组团——芳香谷;城镇职能核心西部的度假组团——楠香谷;神石度假组团——神石书院、红叶香山谷;野鱼湖温泉酒店度假组团;虱子坝度假组团。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规划的实施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较小,在加强对景区餐饮业的监管,餐饮业油烟对景区产生的影响较小;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规划的实施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各类噪声影响范围小,固体废物也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约束施工行为,尽量利用原有景观,保持原有生态,采取相应措施后,规划的实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将改变济南市旅游发展区域不均衡、空间布局不合理等现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防对策 

严格环境准入;推行区域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合理控制游客接待量;积极开展生态旅游;鼓励当地居民参与;科学的环境管理。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规划区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向青衣江、野鱼湖排放污水,严禁渣土进入水体,严禁向青衣江、野鱼湖中乱扔废弃物,保护水体不受污染。产生的地下水用于设备及车辆的清洗,多余部分就近排入水体。

营运期:污水经预处理后经管道进入槽渔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衣江。为减少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规划建议: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建议采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分区处理;景区内尽量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减轻面源污染,强化环境管理。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尽量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适当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合理安排挖掘土方的堆放场地及施工工序,注意场内小环境的挖填方平衡,以减少因土方的不合理占地堆放而影响施工进程。

营运期:积极引进和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强化景区饮食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规划区主次出入口设交通工具换乘站,社会车辆禁止进入片区,加强景区绿化。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应杜绝夜间使用高噪设备施工,昼间施工应加强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噪声防治措施,如避开强噪设备同时使用等,以减轻扰民。

营运期:设立环境保护宣传牌,设立静声标志以提醒游人注意保持声环境质量,以减轻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干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安装于室内或地下,并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完善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调整路边建筑布局、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合理规划商业网点和加强管理与监督。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策

施工期: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方应及时组织人力收集、转运,临时堆场的垃圾清运后应及时组织植被恢复和景观恢复。

营运期:景区内各观景点、服务站以及游览步行道设垃圾箱,规划设置一个小型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分统一收集处理。结合规划特点,环评建议规划区分区设置垃圾中转站,减少垃圾转运污染。

5)水土流失缓解措施

施工期:道路施工必须先砌路肩;严禁大爆破;必须提前进行挡土墙建设及临时护坡处理;禁止雨天进行挖填施工;对开挖场地和料场采用防雨水冲刷材料覆盖、遮挡;施工现场的临时弃渣有序堆置,并设遮盖、挡护措施及临时排水措施,永久弃方及时清运;运输建碴、建材的车辆采取遮盖、严禁冒顶及洒漏措施。

营运期:与本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和道路将全面拆除和封闭,应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并增加植树造林,减缓水土流失。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在工程建设期间,为减免工程施工对周边植物和植被造成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设计中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这是影响区生态恢复的关键。

营运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带进非本地种动物在青衣江放生,防止外来物种对区内生态体系的干扰和影响;禁止明火、禁燃放烟花爆竹,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向游客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激发游客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向游客宣传,禁止打逗野生动物、禁止向野生动物喂食、禁止采摘陆生植物。

7)景观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建筑形态及体量依托地形条件及组团功能进行设计,体量尺度依照概念规划有关控制要求执行,以保证形成协调的建筑物群体空间轮廓形态。同时,注重把握建筑物近人、近山、近水尺度部分的设计,可以通过景观要素、饰面材料和质地、建筑的纹理和韵律表现,以及建筑细部处理手段,保证步行系统具有亲切的空间感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符合国家和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较好地体现了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本旅游规划的实施,总体有利于当地旅游环境的改善,在对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严格按照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建议,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的方式告知如下: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信息公示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2013.11.272013.12.10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报告简本,也可到建设单位四川玉湖岚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查阅简本。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公示征询意见范围为公众对“四川玉湖岚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天府假期•玉湖岚山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采取发电子邮件、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玉湖岚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 老师       联系电话:1899033264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宁沣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 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6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