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洪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洪府办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开遴选和定向遴选,县政府决定聘请徐继敏等6名同志为洪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任期3年。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徐继敏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凊(女)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江 四川恒高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金容(女)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思行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徐军 四川上凯律师事务所主任
洪雅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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