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眉财建〔2024〕28号)文件精神,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共225.85万元。我局组织县内农村客运公司:四川洪雅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洪雅分公司和眉山富临运业有限公司洪雅分公司等开展研究,商讨分配方案,经局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已于2024年11月28日完成兑付。
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分配原则
补贴资金用于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发放给为农村地区提供道路客运服务的客运经营者,确保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1. 农村客运营运亏损补助658393.2元;
2.农村客运企业经营性补助987589.8元;
3. 农村客运车辆购置补助550000元;
4.“通返不通”建制村通客车兜底服务补助62517元。
二、补贴总计:225.85万元
1. 四川洪雅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316641.1元;
2.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洪雅分公司:27301.2元;
3. 眉山富临运业有限公司洪雅分公司:865597.7元;
特此公示。
洪雅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