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雅县人民政府
  •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水利局 -> 职能职责
县水利局
单位信息

洪雅县水利局办公地址:洪雅县修文路三段111号。

洪雅县水利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洪雅县水利局联系方式:028-37403816。

职能职责
洪雅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定全县水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村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保障和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及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发布《洪雅县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资源调度中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工作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四)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除县城建成区、现有(含原建制)乡镇政府驻地外(以下简称管辖范围内)的节约用水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实施河道采砂许可管理。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监测工作并定期公告。负责规定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备案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农田灌溉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协调并仲裁部门、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湖长制进行统筹、督促、指导、考核。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初审转报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经济运行及效益分析。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

(十三)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及其岸线、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按职责分工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等有关单位(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前期处置。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和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