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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 ||||||||||||||
2022-08-1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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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 一、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及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加分、扣分情况 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在2021年下达3.7万元,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结合本县实际,专款专用,科学计划、构建机制、规范行为、深挖数据,我局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全力打造高质量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开展工作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下达3.7万元。2021年食品监管专项工作经费3.7万元,专项用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 (二)绩效目标情况:不断完善和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有效管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设备水平,高效配合日常行政执法和稽查办案,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内容宣传,促进公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0%以上,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四川省财政厅下达洪雅县财政局中央食品专项补助资金3.7万元,洪雅县财政局转下达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食品专项补助资金3.7万元,截止2021年底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到位中央食品专项补助资金3.7万元,中央食品专项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目前支出3.7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支持范围包括日常监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方面。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涉及食品监管违法案件数量249件,完成年度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目标:执法办案数量≥200件。 完成情况:我局2021年涉及食品监管违法案件数量249件,完成年度目标。 (2)质量目标:食品监管人员培训覆盖面≥80%。 完成情况: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知识储备,年内培训覆盖面≥90%,食品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和食品监管知识。 (3)时效目标:2021年底完成任务。 完成情况:我局2021年按照各项任务指标按时完成食品监管任务。 (4)成本目标:食品监管培训成本≤550元/人/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目标;食品违法案件查办249件,挽回社会损失40万元。 完成情况:2021年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共249件,我局组织执法人员积极深入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密集的一线,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监测食品的市场经营质量和价格情况,全力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实施精准有力打击行动,全力维护平稳有序的市场环境,挽回社会经济损失40万元。 (2)社会效益目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高;食品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食品安全知晓率逐步提高。 完成情况: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要提高食品生产检查人员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截止2021年底我局圆满完成了14次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多次对我局食品监管人员不定期开展参加专业培训,保障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适应现在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保持监管水平稳步上升,同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性。运用资金为人民做实事,在长期食品安全宣传中群众的食品安全知晓率逐步提高。 (3)可持续性影响目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逐步提高;食品监管队伍整体素质长期保持;食品监管应急处置能力水平逐步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逐步提高并长期保持。 完成情况:食品监管人员队伍经过专业性培训提升自己专业技能,熟练运用于监管工作当中。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满意度≥78%。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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