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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022-08-1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szjj/2022-000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8-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附件2

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1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地方主管部门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金使用单位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10700万元)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7

3.7

100.00%

其中:中央补助

3.7

3.7

100.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目标2:加强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目标3:提升我市食品监管水平

目标1:查办案件249起;目标2:培训2次;目标3:提升我市食品监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

≥700

700

质量指标

指标1: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100%

100%

指标2: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的公布率

100%

100%

指标3:抽检检测结果系统录入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完成时间

2021.12.31之前

2021.12.31之前

成本指标

指标1:普通食品抽检监测平均成本(不含保健食品)

≤2000元

857元

……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有序发展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群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指标2: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85%

85%

……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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