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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2022-08-18   点击数:  
 索 引 号  1506129692/xgszjj/2022-000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8-18
 发布机构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效性  有效

附件3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药品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下达的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9万元在2021年8月份下达,同时下达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下达资金文件的同时下达了绩效目标表,各单位在收到资金文件后的30日内将绩效目标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下达的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9万元在2021年8月份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收入9万元,其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资金5.5万元,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0.5万元,药物滥用监测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量入为出、收支合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个子项目,5个完成,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质量良好。

(3)时效指标

2021年全面完成项目实施。

(4)成本指标

按照市局下达资金范围内完成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无。

(2)社会效益

全年检查药品经营使用企业303家次,查办药品安全执法案件45件,抽检药品40批次。有效提升了监管队伍执法水平,提高了公众药品安全意识。

(3)生态效益

无。

(4)可持续影响

药品监管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升,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有所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情况良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总结2021年项目绩效考评的经验教训,促进2022年中央专项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按照市局、县财政局的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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