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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 ||||||||||||||
2022-08-18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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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药品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下达的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9万元在2021年8月份下达,同时下达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下达资金文件的同时下达了绩效目标表,各单位在收到资金文件后的30日内将绩效目标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下达的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9万元在2021年8月份下达。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收入9万元,其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资金5.5万元,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0.5万元,药物滥用监测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量入为出、收支合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个子项目,5个完成,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质量良好。 (3)时效指标 2021年全面完成项目实施。 (4)成本指标 按照市局下达资金范围内完成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无。 (2)社会效益 全年检查药品经营使用企业303家次,查办药品安全执法案件45件,抽检药品40批次。有效提升了监管队伍执法水平,提高了公众药品安全意识。 (3)生态效益 无。 (4)可持续影响 药品监管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升,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有所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情况良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总结2021年项目绩效考评的经验教训,促进2022年中央专项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按照市局、县财政局的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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